宝鸡市经济合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宝鸡市经济合作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按照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024年,通过宝鸡市经济合作局门户网站更新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23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0条,共计315条;通过宝鸡招商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020条;通过宝鸡招商微博公开各类信息103条;通报宝鸡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5余次;信息类别主要以招商引资工作为主。及时在门户网站对本局2024年部门预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回应市民关切的问题,办理网民网上咨询投诉18件,公开15件,3件未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件,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切实把好信息安全和网络防护关口,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2024年,我局认真做好本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工作,通过自查自检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及时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网站内容更新、栏目设置、页面功能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确保栏目更新及时、准确。重要信息先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转载发布合法合规、信息内容真实有效,有效确保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行安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头部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及时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信息审核流程,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4年,市经济合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