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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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 10:56
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2025年01月27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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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400000万元(人民币)
孝南区经济开发区董永路88号宇济大酒店宇济写字楼19楼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0:52
发布单位: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2-14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项目名称: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并对声明函的线、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供应商客户端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
2025年01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2025年0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5.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工商银行程凯,农商行陈奔,湖北银行郑宇婷,中国银行陈浩宇,融兴村镇银行李勇,农业银行陈雨晖,邮政储蓄银行褚敏华,建设银行胡达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李琪)。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
孝南区经济开发区董永路88号宇济大酒店宇济写字楼19楼联系方式: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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